您当前位置:主页 > 离婚谈判 > >

规定的离婚的方式包括哪些

规定的离婚的方式包括哪些 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规定的离婚的方式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9-07 19:30 热度:


规定的离婚的方式包括哪些
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
二、哪一种离婚方式更好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而离婚。
协议离婚方式与诉讼离婚方式的比较:
协议离婚:
(一)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办理;
(二)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
(三)速度快,费用省;
(四)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常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可能会比较麻烦。
诉讼离婚:
(一)只要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
(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三)法院审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会在两至三个月内审结(视法院办案效率而定,也有的会在一个月左右结案)
(四)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处理,则诉讼费可能会比较高;
(五)可以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不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但是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不方便,可以在经常居住地通过法院办理,以调解的方式离婚)
离婚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选择。
夫妻中,要是有一方想要离婚,并且另一方也同意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作出协商约定,达成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之后就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若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就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取离婚诉讼。

 


关闭窗口
上一篇: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下一篇: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是否能反悔

相关阅读

上海离婚律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约定是否对

协议离婚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一般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但是,夫妻一方承担了超过协议约定分...

上海离婚律师-出轨导致离婚怎么找到出轨证据

出轨证据可以收集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亲笔书写的保证书、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知情人员的证言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上

1、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离婚的手续:如果是因结婚证遗失而没有结婚证要想离婚的,可以先去补领结婚证,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或者去法院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

上海婚姻律师解答哪些情况可以减免孩子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离婚律师、静安区离婚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