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前购房由一方个人支付。 从法律上讲,这种情况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财产的处置只能基于业主的意愿。
(2)婚前购房由双方共同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两人共同出资买房,是可以分的。 如果分拆方式没有约定,则采用当时的投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七条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辜者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