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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4-09-05 11:32


       
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定财产性质
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分居期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使在分居期间,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等,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割原则
协商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在分居期间或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例如,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对存款、股票等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协商分割应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院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财产来源:对于一方在分居期间通过个人努力取得的财产,可能会倾向于认定为个人财产或在分割时给予该方适当的倾斜。
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通过个人投资获得的高额收益,如果能够证明该投资主要是基于个人的资金和努力,法院可能会认定该收益为个人财产或在分割时给予该方较大比例。
贡献大小:考虑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分居期间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大小。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经济责任或对财产的积累做出了更大的贡献,法院可能在分割财产时给予适当的照顾。
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独自承担了子女的抚养费用、家庭的日常开支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考虑该方的贡献,给予其适当的补偿。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在分割财产时,法院通常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得到保障,同时保护女方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
例如,如果女方在分居期间主要负责照顾子女,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女方一定的倾斜,确保女方和子女有足够的生活保障。
过错因素: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的照顾。
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有出轨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精神伤害,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考虑这一过错因素,适当减少出轨方的财产份额。
总之,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权益和实际情况。同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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