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各自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对分居期间财产有书面约定,明确哪些财产归各自所有,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分割财产时,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照协商结果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对于一方在分居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需债权人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赵某和钱某在分居期间,赵某通过投资获得了一笔收益,钱某则因工作表现出色获得奖金。双方曾签订过一份分居财产协议,约定分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后来钱某起诉离婚,赵某主张其投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钱某的奖金也应按协议归钱某个人。钱某则认为协议不公平,要求重新分割。法院经审查,认定分居财产协议合法有效,按照协议对双方财产进行了分割。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分居期间,财产性质的认定既要考虑法律的一般规定,也要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综合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律师建议:夫妻在分居前或分居期间,若对财产有特殊安排,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问题。协议内容要具体、清晰,避免产生歧义。同时,要妥善保管好与财产相关的凭证,如投资合同、工资条等,以便在财产分割时能准确证明财产的来源和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