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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发布时间:2025-03-27 14:48


       
分居期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在诉讼中,变更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例如,若以对方不尽抚养义务为由变更抚养权,可提供对方对子女不管不问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以及子女因缺乏照顾而出现健康、心理等问题的相关诊断证明等。​
案例:曾某和谢某分居期间,曾某发现谢某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不管不顾。孩子也向曾某表示想和其一起生活。曾某遂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并提交了孩子独自在家的照片、邻居关于谢某未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以及孩子的意愿声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确实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且孩子有明确意愿,判决变更抚养权,由曾某直接抚养孩子。​
法律分析:法律允许在分居期间变更子女抚养权,是基于对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当原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时,及时变更抚养权能更好地保障子女的权益。​
律师建议:如果认为分居期间另一方抚养子女存在问题,有变更抚养权的需求,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时,尊重子女的意愿,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引导其正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并将子女意愿以合法形式固定下来,作为诉讼中的有力证据。在起诉前,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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