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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5-03-27 14:49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进行分割,但在分居期间,若存在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重大理由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情形。在请求分割时,主张分割的一方需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重大理由。例如,若以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分割,可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记录等证据。​
案例:何某和郭某分居期间,何某发现郭某将夫妻共同存款中的大部分资金转移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何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法院经审理,认定郭某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支持了何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是对特殊情况下夫妻一方财产权益的保护。在分居期间,夫妻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若出现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允许分割财产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在分居期间,要关注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定期查看银行账户、房产登记等信息。一旦发现对方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同时,若自身因重大理由需要分割财产,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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