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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时,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如何判决?​
发布时间:2025-03-27 14:53


       
家暴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子女年龄、子女意愿(若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鉴于家暴对子女身心健康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若施暴方存在严重家暴行为,且不利于子女成长,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家暴一方。例如,若孩子长期目睹家暴过程,心理受到创伤,判给无家暴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心理康复。但如果无家暴一方存在其他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如自身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子女等,法院也会综合权衡。​
案例:林某长期对妻子何某实施家暴,女儿小林经常目睹家暴场景,心理受到极大影响。在离婚诉讼中,何某向法院提供了林某家暴的证据,以及小林因目睹家暴出现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法院考虑到林某的家暴行为对小林成长不利,且何某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给予小林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最终判决小林的抚养权归何某所有,林某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核心目的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在家暴离婚案件中,法院将家暴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旨在避免子女继续处于暴力环境中,为其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律师建议:争取抚养权的无家暴一方,要收集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房屋产权证明、自己陪伴子女的日常照片和视频等,展示自己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生活和成长环境。同时,对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引导子女正确表达意愿,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子女的书面声明或与法官的沟通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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