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具体考虑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教育背景、居住环境、子女与父母的感情等。
案例:小孙和小周离婚时,对于五岁女儿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孙有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居住环境良好,且平时对女儿照顾较多;小周工作不稳定,经常出差。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判决女儿由小孙直接抚养,小周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法律分析:《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核心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从不同年龄段子女的特点出发,规定了相应的抚养权确定原则,充分考虑了子女的利益和意愿。
律师建议: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在诉讼前要注重展示自己在抚养能力和条件方面的优势。比如提供收入证明、居住房屋产权证明、自己陪伴子女的照片、视频等证据,证明自己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同时,对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子女的意愿,并引导子女在法庭上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