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法院一般会慎重处理。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依然会依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只是被告缺席可能会导致其失去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小马起诉与妻子小吴离婚,法院依法向小吴送达了传票,但小吴认为只要自己不出庭,法院就不会判离,于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过小马提供的证据及相关调查,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终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依法作出了判决。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等情况,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法院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谨慎作出判决,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律师建议: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重视诉讼程序,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申请延期审理等。被告不应抱有不出庭就能逃避离婚或影响判决结果的错误想法,积极参与诉讼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