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中,一方为防止对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数额、保全的理由等,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担保的数额一般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等。
案例:小冯发现丈夫小褚在起诉离婚后,有转移公司股权和银行存款的迹象。小冯立即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提供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担保,并详细说明了小褚可能转移财产的情况及证据。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冻结了小褚名下的部分银行存款和公司股权,防止了财产转移。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离婚诉讼中,为保障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一方可依法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建议:如果怀疑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在申请前,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梳理,明确需要保全的财产范围和价值。同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可能性,以及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在财产保全措施实施后,要关注财产的状况,防止被申请人逃避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