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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中,对债务的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发布时间:2025-03-27 14:29


       
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对债务的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一般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夫妻一方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案例:小吴和小郑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由小郑承担。后来,小吴的朋友起诉小吴,要求其偿还之前小吴夫妻共同向他借的一笔钱。小吴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偿还,朋友遂将小吴和小郑一同告上法庭。​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改变债务的性质以及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的权利。在本案中,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小吴和小郑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小吴不能以离婚协议对抗债权人。​
律师建议:在协议离婚时,对于债务的处理,不仅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更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取得债权人的认可。若债权人不同意债务的分担约定,夫妻双方仍需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避免因债务问题引发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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