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协议离婚 > >

协议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1、 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协议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9-11-27 15:40 热度:


协议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1、 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 离婚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 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协议离婚抚养权怎么分配
  二、协议离婚抚养权怎么分配
  1、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 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或裁定。法院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个人素质(文化层次)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司法实践中,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4、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随谁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抚养条件出现较大变化,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双方也可以协议变更。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关闭窗口
上一篇:协议离婚如何明确孩子监护权
下一篇:协议离婚后可以再起诉吗

相关阅读

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

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过低,能

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子女在生活、学习、医疗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增加,或者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以及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原定抚...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财产怎么

如果在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财产,可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隐藏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案例:小...

协议离婚时,一方存在欺骗行为,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离婚时,若一方存在欺骗行为,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受欺骗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离婚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的权利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离婚律师、静安区离婚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7